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3日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社科联文件《关于开展2025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社科联〔2024〕123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围绕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突出应用对策开展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必须是依托单位在册人员,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其中,青年项目申报人年龄在 35 周岁(1989 年 10 月 1 日后出生)以下,且未承担过省社科联任何研究项目,可放宽为有依托单位的在读硕(博)士生。

    (二)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均不设具体的项目指南。

    1.一般项目可参考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近年分学科课题指南,面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科建设与发展实际,结合个人研究方向和研究特长自拟题目按学科申报。研究项目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一般不设副标题。

    学科分类如下:

    A.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理性阐释;

    B.马列、科社、党建、党史、哲学、政治;

    C.经济、管理、统计;

    D.历史、考古、法学、社会学、宗教;

    E.文学、语言、艺术、教育、体育、新闻、图书与情报

    2.青年项目根据个人研究方向和研究特长自拟题目进行申报。研究项目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一般不设副标题

    (三)项目申报必须以依托单位名义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依托单位一般是指省级社会科学类学术团体、民办社科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社科联、设区市社科联、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社会智库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政策研究的机构等。以学术团体和民办社科研究机构作为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人必须是该组织正式会员,且有明确的依托单位,跨依托单位申报的,须加盖两个单位公章。

    (四)为保证项目研究质量,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每个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参与者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五)承担2022年以来省社科联项目被撤项的负责人,此次不得申报。

    )各项目依托单位对其受理的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

    查,按限项申报指标明细表送。

    )申报人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和《论证活页》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汇总后填写《汇总表》,按规定时间将申报资料(《申报书》2份、《论证活页》6份和《申报汇总表》1份)报送至科研处,申报资料模版详见附件。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为省级项目。本项目不收取任何申报评审费用和管理费用。

    三、项目经费

    一般项目每项资助 10000 元,经费在中期检查后一次性拨付。青年项目每项资助 5000 元,经费在结项后一次性拨付

    四、结项要求

    (一)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不再组织结项评审。立项文件下发 5 个月后,符合结项条件的,即可提交结项审批书申请结项。

    1.一般项目具体结项要求

    1)结项时间拟定 2025 年 10 月,结项审批书的评审 意见须有不少于 5 名高级(至少 2 名正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签署审核意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结项。

    ①一般项目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须在核心以上刊物(含陕西省社科联主管主办刊物)或在省级(含)以上报纸理论版以第一作者刊发,且标注 “****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字样及项目编号。

    ②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被设区市级以上(含)党委政府

    省级部门、高端智库等采纳应用,并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2.青年项目具体结项要求

    1)结项时间拟定 2025 年 7 月,逾期未结项的自动撤项,不再延期。结项审批书的评审意见须有不少于 3 名高级(至少 1 名正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签署审核意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结项。

    ①青年项目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须在公开刊物(含陕西省社科联主管主办刊物)或市级(含)以上报纸理论版以第一作者刊发,且标注 “****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字样及项目编号;

    ②已经审核通过的硕(博)士论文;

    ③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设区市级以上(含)部门采纳应用,并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二)结项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优秀结项

    1.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通过省社科联主办的《社科要报》等途径,报送省委省政府,获得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

    2.在 CSSCI 来源期刊发表文章的;

    3.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和《求是》《新华文摘》等国家级期刊和理论媒体发表或被转摘的;

    4.出版著作的;

    5.中期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含科普作品)。

    五、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申报,以部门为单位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至科研处408办公室,纸质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科研处将根据文件要求组织校外专家匿名评审,择优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

       2.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论证活页

    3.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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