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2024年度省政府参事重点调研课题合作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9日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部门: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承上启下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攻坚之年。各项任务更加艰巨,全省上下以深化“三个年”活动新作为推动陕西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这对我省参政咨询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增强省政 府参事调研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探索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有效路径和方法,切实提升参事智库服务能力和水平,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陕西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设立2024年度省政府参事重点调研课题合作研究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1.关于推进关中能源结构调整的对策建议研究;

    2.关于促进我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

    3.关于发挥政策叠加效应破解陕西开放不足短板的研究;

    4.关于谋划招引落地高质量项目的建议研究;

    5.关于打造万亿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路径研究;

    6.关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对策建议研究。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示的项目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不可自拟题目。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 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需具有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2.项目依托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3.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4.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组成专家团队联合攻关,鼓励与政、校、企等部门实际工作人员共同研究。

    (二)申报方式

    1.本次采取线上线下同时申报,线上申报时:各项目负责人通过《陕西社科网》的业务系统中的“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系统”统一申报。用户名为注册“ 陕西省数字社科信息资源库人才库”时填写的手机号,手机号获取验证码登录,各单位管理员登录后应尽快修改密码,对申报项目进行逐一审核并提交。

    2.线下申报时: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一式三份)、《论证活页》(一式六份)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报送至省社科联科普部。电子版(WORD 文件格式)《申报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一并报送。相关资料表格 在“ 陕西省社科网 ”(http://www.sxsskw.org.cn/zlxz/)下载。

    三、项目立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省政府参事室抽取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采用匿名方式,主要考察项目综合 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评审结果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省社科联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四、项目经费

    本项目拟立6项,每项资助2万元。资助经费在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五、项目结项

    1.本研究项目周期为:立项结果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结项需书面提交不少于2万字的调研报告及5千字左右的调研报告缩减版;电子版同时报送。

    2.省社科联、省政府参事室抽取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六、成果使用

    省政府参事室对成果拥有所有权,省政府参事室及省社科联对成果拥有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政府参事室根据需要参与课题过程管理,协调指导课题组开展相关工作。省政府参事室、省社科联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 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发表),出版(发表)时需注明系“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字样,未经省政府参事室、省社科联同意,项目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

    (五)请有意向申报者于2024年5月2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40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scy.cn,线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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