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十七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陕教技办〔2019〕4号)精神,学院决定组织开展本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盯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要求,落实“五新”战略任务,本着对象化、接地气、暖民心,重心下移、服务基层的原则,以助力乡村振兴、精准脱贫为抓手,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科普活动,推广新技术、新成果,营造全社会创业创新氛围,倡导生态文明和科学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全民科学素质的跨越提升。
二、活动主题
科技引领未来,创造美好生活。
三、活动时间
2019年3月25日至4月25日。
四、活动建议
(一)建议各二级学院积极组织各班召开主题班会,并在适宜的地点针对学生集中科普,内容可聚焦当下数字经济时代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热点话题展开。
(二)建议各二级学院充分发挥科普信息化资源和平台优势,紧贴学院专业,利用网络答题、科普直播等形式,策划推出一批学生关切的科普话题,启迪同学们的创新意识和科学思维。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筹划,将填写完成的《陕西省第二十七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项目征集表》于2019年3月6日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scy.cn)。
(二)请各二级学院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及时收集图片等佐证材料,将科普总结及图片等佐证材料于2019年4月22日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scy.cn)。
科研处
2019年3月5日